12月9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华莅临法学院开展了题为“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关于地方立法的几个问题”的讲座。
本次讲座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院副院长杨垠红教授到场主持,林旭霞教授、魏树发教授以及学院研究生到场聆听讲座。
讲座伊始,徐华副主任围绕我国立法体制发展沿革进行阐述。她将我国立法体制发展分为四大阶段,结合地方立法详细解析了四阶段中我国地方立法权从无到有、主体从少到多的发展,并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主张应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并结合十九大报告强调了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重要性。
徐华主任发言结束后,杨垠红教授和魏树发教授分别围绕“如何保持立法前瞻性”和“以祁连山生态保护条例为例,地方立法在实践过程中该何作为”与徐华副主任进行了深入探讨。法学院研究生热情提问,与徐华主任进一步交流。最后,法学院师生以热烈的掌声对徐华副主任此次精彩讲座表示感谢。
(供稿/法学院 童冰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