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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民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讲座

发布时间:2022-05-26浏览次数:182


2022524日晚,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为我院师生开展题为“民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的线上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老师及2021级全体研究生、2020级学术型硕士及部分本科生聆听了本场讲座。

讲座伊始,徐国栋教授从大家耳熟能详的“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的说法谈起,开门见山地引入本次讲座的核心主题。他通过比较法的视野追本溯源,以法国民法典中概念的兴起作为切入点,该政治经济学概念区分于传统经济学“家政”含义,同时罗列分析了意大利、德国、俄国等民法、经济学领域学者的观点。旁征博引,层层梳理,于历史法学派、法律社会学派、经济唯物主义等思潮的振荡中,归纳总结民法与政治经济学和家庭法的关系。随后,徐国栋教授将研究视角转回国内,阐述在不同历史时期下不同思潮对我国民法观的影响。我国此前一度把民法政治经济学化,后来拨乱反正回归市民社会的民法观,直至形成家庭法回归和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现行民法典。最后,徐国栋教授对不同时期的民法观进行总结,指出“法律与经济可以相切,但不能合并,不能把民法过多地与国民经济靠拢”。两名同学针对“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与“如何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请教徐国栋教授,教授给予了专业深刻的解答。

徐国栋教授的讲座内容详实,从古今中外学者观点的多维视角出发,系统梳理了“民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观点的形成脉络,逻辑严密、论证清晰,搭建起同学们与民法对话的桥梁,对同学们民法观的塑造有所启发,可谓受益颇多、启迪满满。最后,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作了精彩的总结发言,本次线上讲座落下圆满的帷幕。

供稿 | 研究生新宣部 吴雯

供图 | 研究生新宣部 吴雯

指导老师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