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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校园——以案解析合同法疑难问题适用

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658

为促进学生拓宽法律视野、积累司法实践工作经验,53日下午,我院携手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人文楼二楼会议室联合举办以以案解析合同法疑难问题适用为主题的“法官进校园”活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林跃男、方敏、赵毳、王明亮等十位法官作为嘉宾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实务课。活动由丁兆增副教授主持,林少东副教授和朱良好副教授为本次活动的与谈人,参与本次活动的还有我院部分研究生及本科生,现场座无虚席。

讨论会开始前,林少东副教授介绍了南方某高校与志成学生公寓管理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的案情。鼓楼区人民法院以 “名为合作实为租赁的合同纠纷”案件为引,带领大家就《合同法》疑难问题的适用进行探讨与解析。林跃男法官透析了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于签订协议的性质及效力等问题产生了纠纷,该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双方签订的协议性质属于房屋租赁关系还是合作关系;二是双方签订的协议效力问题。围绕上述争议焦点、针对同学提出的疑问,法官们现场释法、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进行了详尽解析。

现场,法官们结合多年的断案经验,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合同法疑难问题适用在实际案件中的具体体现。方敏法官从案件出发,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合同类型的认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剖析原被告签订协议的判断标准。赵毳法官则结合工作经验介绍法院审判中的认定依据,切实解决了大家对如何适用法条的困惑。随后,朱良好老师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希望同学们能够在深入理解《合同法》相应条文的基础上尝试从法官、原告、被告等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论证。最后,法官们一一答疑,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合同法相关条文的理解。

据悉,近年来我院与福建省多家法务实践机关签订了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并在双方努力下开展了包括法官进校园在内的一系列“三进互动”的交流活动,不断拓展高校与法院科研及实践教学互动活动的形式与内涵,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