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10300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2024年我院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我院以下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欢迎广大优秀考生申请调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比例

备注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

调剂考生:11.5


030105

民商法学

8


030106

诉讼法学

1


030107

经济法学

5


030109

国际法学

4


035101

法律(非法学)

5

含与福建江夏学院联培指标2

035102

法律(法学)

27

含与福建江夏学院联培指标3人,福建警察学院联培指标2

注:1.调剂考生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调剂生遵循择优复试原则)。

  1.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一、参加复试人员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800:00—12:00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2)申请调剂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专业、030109国际法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毕业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K);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复试基本分数线。统考科目必须相同,其中英语(一)、政治科目要求高于当年度基本分数线10%及以上。所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受跨门类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

3.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在调剂系统中如实填写(CET-4CET-6成绩、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等)可反映考生学习科研能力的相关成果。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发出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4.学术学位调剂生遴选规则

调剂生复试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1)第一批次:申请者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申请者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部分(限2024届毕业生)

2)第二批次:申请者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部分(非2024届毕业生),或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或参加法学专业竞赛并获奖,或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

注:对考生一志愿院校不同且考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初试成绩不作为进入复试的唯一依据。

二、调剂复试方式及工作日程

1.调剂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2.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4912:00前。

3.调剂复试时间:411-12日;报到时间:上午8:00;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6622室(考生可凭准考证入校)。

4.其他复试实施细则请参照《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



附件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yjsy.fjnu.edu.cn/df/85/c4227a384901/page.htm

附件2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0/df/c1084a38524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