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法学院和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团队邀请,山东科技大学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李光禄教授于11月25日莅临我校法学院,开展题为“绿色发展与民事主体制度的创新——环境法人的创设”的讲座。
讲座于11月25日下午在人文楼二楼法学院会议室进行,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团队主任张琳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庭原庭长祝昌霖二级高级法官、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团队副主任施志源副教授出席讲座,法学院部分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李光禄教授以绿色发展作为叙事背景,展开讲座,明确了生态法人可以把环境法人包括进去,随后讲解了生态法人的理论基础、现实意义以及在我国的实现路径。祝昌霖法官、施志源副教授就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讲座的最后,李光禄教授还和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互动并合影留念。
祝昌霖法官与谈
施志源副教授与谈
法学院研究生提问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