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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爱为灯,沐光而行——我院23级法学三班团支部开展志愿服务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28浏览次数:19


聆听时代声音,响应党的号召,为增强青年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发扬“奉献、友好、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1126日,我院23级法学三班团支部到福州火车站联合开展“学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由福州红十字曙光救援总队志愿服务大队大队长余建明、福州红十字曙光救援总队志愿服务大队办主任邸浚恒带领进行。


志愿活动伊始,由志愿服务大队长余建明和志愿服务大队办主任邸浚恒带领志愿者熟悉志愿服务环境,交代志愿服务相关事宜,包括人们常提问题、志愿者仪表形态要求和一些实用的建议。志愿者们从中学到了一名合格的志愿者首先是要有一颗奉献的心,对有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人们应是耐心的解答与引导;仪表应整洁得体,态度要端正,志愿服务期间不能做无关的事情;应善于观察,并迅速采取措施,如有人在电梯上摔倒了赶紧按下电梯停止键,有人携带重物太多不方便及时地主动地提供帮助。熟悉志愿工作过程中,余队的生动讲演让志愿者们很快熟悉环境并了解大体事宜,邸主任恰到好处的补充则令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得更顺利。

接着,志愿者们穿上志愿者工作服就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志愿服务。岗位之间离得并不远,只为人们在需要帮助或遇到问题的时候永远能找到志愿者的身影。志愿者们轮班换岗,有条不紊。


汇聚时代暖流,培育文明新风,此次志愿活动让爱在行动上体现,温暖的光沐浴了需要帮助的人们与志愿者的心,也让同学们在实践中丰富自身生活、锻炼实操能力、学习雷锋精神,让青春在志愿服务中绽放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