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15点,在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5号楼辅楼(二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召开《福建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除了立法课题组全体老师外,还有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原处长张剑平、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黄尚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林斌、福建省特种设备研究院检验科黄春榕主任以及电梯制造、安装、维保单位的代表。会议对《福建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涉及的条文进行了讨论研究。
立法课题组杜力夫老师首先介绍了电梯使用立法的有关情况。与会专家分别针对行业协会职责、电梯设置、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电梯立法涉及主体较多、利益各方复杂、关系平民百姓切身利益,是一个重要的民生立法项目,需要立法课题组进一步加强调研与沟通。下阶段立法课题组将根据会议结果,认真梳理相关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修改完善立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