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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东亚民法学术大会在福建师范大学召开

发布时间:2016-10-19浏览次数:401

1015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的第六届东亚民法学术大会现代民法总则之新课题国际研讨会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宏达厅成功召开。来自日本东京大学、龙谷大学、京都大学、庆应义塾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檀国大学、成均馆大学、警察大学、国民大学,我国台湾地区台湾大学、东吴大学、政治大学、中正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的80余位国内外学者参加了本次学术大会。


开幕式上,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团长分别向大会致辞,他们对此次大会的顺利召开和今后东亚民法的持续繁荣与发展寄予了深厚的希望。本届东亚民法学术大会历时一天,来自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和日本、韩国的民法学者围绕“现代科技与意思表示”、“ 当代法人制度”、“ 物与财产之再定义”、“诉讼时效之当代发展”四个专题进行了充分的意见交换和深入的学术探讨。闭幕式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杨立新教授致闭幕辞。日本私法学会理事长、日本东京大学道垣内弘人教授作为下一届东亚民法学术大会主办方的代表,向在座的各位民法学者发出诚挚的邀请。随后,林旭霞教授宣布本次东亚民法学术大会圆满成功。

本次东亚民法学术大会的顺利召开意义深远,既增进了东亚各国民法学者之间的友谊,也为繁荣东亚地区法律文化、促进东亚民法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