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级法学本科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09浏览次数:241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熟悉两岸法律制度,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为两岸交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从事法律教学的教师。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特别是解决两岸交流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律教学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法学基础知识。

2. 掌握法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相关业务。

3. 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之中。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本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2)应用知识的能力(实践能力)

具有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

3)研究能力

掌握本专业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应用所学专业知识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4)创新能力

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创新思维和探索能力。

4. 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知识、方法与工具,能够进行中外文法律与法学文献检索,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掌握法律写作的基本知识。

5. 了解中国和相关国际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

三、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四、学制、总学分及授予学位

1. 学制

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学业。

2. 总学分

学生需同时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152学分和素质拓展15学分方可毕业。

3.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凡表现良好、修满规定学分、绩点为2.0以上的学生即可获得学位。

五、各类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类别及学分比例

课程模块

学分数

公共课程

29.61%,其中实践学分占3.94%

思想政治理论

14

大学外语

16

计算机应用基础

3

大学体育

4

公共选修

8

小计

45

专业课程

55.26%

专业基础必修

56

专业方向必修

14

专业方向选修

14

小计

84

实践性环节

15.13%

模拟法庭

2

法庭科学与物证技术

3

专业见习

2

专业实习

8

毕业论文

6

法律诊所初阶

2

法律诊所高阶

3

小计

23

总计(100%,其中实践学分占19.07%

152

六、教学计划表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讲课学时

实验课时

实践课时

核心课程标识

开课学院

备注

公共课程

必修

10000403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48

32


16

2.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000302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

2

32

32



2.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00110101

大学体育()

1

1

36

36



2.0-0.0


大体部


1000110102

大学体育()

2-4任选

1

36

36



2.0-0.0


大体部


1000110103

大学体育()

1

36

36



2.0-0.0


大体部


1000110104

大学体育()

1

36

36



2.0-0.0


大体部


1000100301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3

64

32

32


2.0-2.0


数学与计算机

科学学院


10000103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3

48

32


16

2.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00410201

大学英语读写(一)

1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420201

大学英语听说(一)

1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410202

大学英语读写(二)

2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420202

大学英语听说(二)

2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410203

大学英语读写(三)

3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420203

大学英语听说(三)

3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410204

大学英语读写(四)

4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420204

大学英语听说(四)

4

2

32

32

0


2.0-0.0


大外部


1000390303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3

48

32


16

2.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00390304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48

32


16

2.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选修

艺术类选修课


2









其他选修课


6









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

2280010401

法理学

1

4

64

64

0


4.0-0.0

2

法学院


2280020301

宪法学

1

3

48

48

0


3.0-0.0

2

法学院


2280140303

中国法制史

1

3

54

54

0


3.0-0.0

2

法学院


2280030302

民法总论

2

3

48

48

0


3.0-0.0

2

法学院


2280120404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

5

4

72

72

0


4.0-0.0

2

法学院


2283150402

刑法学(一)

2

4

72

72

0


4.0-0.0

2

法学院


2280080303

刑事诉讼法学

3

3

54

54

0


3.0-0.0

2

法学院


2280160404

国际公法学

2

3

54

54

0


3.0-0.0

2

法学院


2283160403

刑法学(二)

3

4

72

72

0


4.0-0.0

2

法学院


2280070305

知识产权法学

4

2

36

36

0


2.0-0.0

2

法学院


2280130404

民事诉讼法学

3

4

72

72

0


4.0-0.0

2

法学院


2283130205

国际私法学

4

3

48

48

0


3.0-0.0

2

法学院


2280080305

商法学(不含公司法、海商法)

3

3

54

54

0


3.0-0.0

2

法学院


2280090305

经济法学(不含财税法、金融法)

4

4

72

72

0


4.0-0.0

2

法学院


3280280205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

4

3

54

54

0


3.0-0.0

2

法学院


2280180406

国际经济法学

5

4

72

72

0


4.0-0.0

2

法学院


3280270205

资源与环境法学

5

2

36

36



2.0-0.0

2

法学院


















专业方向课程


必修


2280150303

物权法

3

3

54

54

0


3.0-0.0


法学院


2280160403

债权法

3

3

54

54

0


3.0-0.0


法学院


3280210206

财税法

5

2

36

36

0


2.0-0.0


法学院


3280220201

法律逻辑

1

2

36

36

0


2.0-0.0


法学院


2280060304

金融法

5

2

54

54

0


3.0-0.0


法学院


3280230206

公司法

3

2

36

36

0


2.0-0.0


法学院














选修



3280300206

法律文书写作

5

2

36

36

0


2.0-0.0


法学院


3280350205

证据学

4

2

36

36

0


2.0-0.0


法学院


3280320307

公证与律师实务

7

2

36

36

0


2.0-0.0


法学院


4280400206

英美合同法(双语)

5

2

36

36



2.0-0.0


法学院


3280370206

台湾法概论(涉台型课程)

6

2

36

36

0


2.0-0.0


法学院


4280410206

英美侵权法

6

2

40

40



2.0-0.0


法学院


2280180303

外国法制史

2

2

36

36



2.0-0.0


法学院


3280290206

海商法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820203

中国法律思想史

3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830203

西方法律思想史

3

2

36

36



2.0-0.0


法学院


3280250206

保险法

4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590207

WTO法(双语)

4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360207

房地产法学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720206

台湾民法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730206

台湾商法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740206

台湾刑法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750206

台湾程序法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680206

刑事案例与法条分析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690206

行政案例与法条分析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660206

民事案例与法条分析

5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670206

商事案例与法条分析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810205

经济案例与法条分析

5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600207

国际贸易法

6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770206

国际商事仲裁法

7

2

36

36



2.0-0.0


法学院


2280060304

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学

4

2

36

36



2.0-0.0


法学院


实践环节

必修 

1000170000

毕业论文

8

6

0




+6


法学院


1000210600

专业实习

7

8

0




+8


法学院


3280330205

模拟法庭

5

2







法学院


3280380302

法庭科学与物证技术

2

3

54

36

18


2.0-1.0


法学院


选修

4280790202

法律诊所初阶

2

2

36

36



2.0-0.0


法学院


4280780303

法律诊所高阶

4

3

54

0


54

+3


法学院


1000430200

专业见习

3

2

0




+2


法学院


七、修读要求或说明

1.基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涉台)卓越法律人才的需要,强化了两类课程:基础类课程和实践性课程。

2.根据培养模式,通过两个方面实现人才的培养目标:第一,通过四个课堂的结合,为法律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第一课堂是以教师为授课主体的传统课堂;第二课堂是图书资料信息的课堂,利用学校图书馆和学院资料信息部,为本科生提供求学的第二课堂;第三课堂是名师论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学,以高质量的学术报告开阔学生的视野;第四课堂是实践教学课堂,通过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模拟法庭、法庭科学与物证技术、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把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第二,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因势利导,充分调动、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使学生的个性得以充分发展,培养不同个性特点的法律人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实践课程中的见习、实习、毕业论文、法律诊所高阶、模拟法庭为有学分、没具体学时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