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在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召开《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内部立法论证会。立法起草小组全部六位成员杜力夫、丁兆增、朱良好、彭桂兰、胡建中、邹文星全部参加会议。
会上,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就草案的第一章“总则”及第二章“电梯生产”逐条进行了审议,各位成员各抒己见、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就如何修改完善草案的第一章、第二章内容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立法起草小组拟定在今年10月之前完成电梯条例全部章节的内部立法论证工作,在该期间同时向社会广泛征求立法意见。电梯条例立法对解决电梯安全使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依法加强电梯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对于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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