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场面向社会大众的消费维权专题普法活动在福州市台江区宝龙广场正式开展。此次活动由福建师范大学工会、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福州广播电视台新闻110、福州市台江区宝龙广场、福建省瑞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
活动伊始,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们在宝龙广场摆设了无人摊位,销售矿泉水、抽纸巾、手帕纸等,通过设置隐藏摄像头进行对无人购物的摊点进行录像,并对消费者进行了采访。同时,法学院学生对路过的福州市民在商圈广场展开普法宣传。他们采用具有独创标志、标语的纸巾、优惠券、购物袋等,发放给消费者,宣传诚信消费的重要性。来自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对相关消费政策进行解读,义务解答相关消费法律问题。
活动使消费者深入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在精神,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增强了社会大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
供稿/编辑 张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