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培养周】讲同学们听得懂的民法典
——《民法典》与学生权利的保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指示要求。1116日上午,法学院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个性化培养周特色课程《民法典与学生权利的保障》于致广2-102举行,福建省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顾问、福州仲裁委仲裁员、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智库成员丁兆增副教授用生动形象的话语为学生们讲授民法典中与学生权利密切相关的内容。

丁兆增副教授围绕“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民法典的立法意义”、“民法典人格权篇”、“民法典与学生权利保障”四个章节展开,他首先为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在不同时代背景下曲折的立法历程和意义,随后强调了《民法典》对于教育领域的影响,论述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三个深刻问题。

丁兆增副教授认为《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这与立德树人,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保持高度一致。丁兆增副教授就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具体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人格权编的具体内容,并援引实务中相关案例加深同学们的理解。最后,丁兆增副教授着重讲述了“性骚扰的防治”、“风险社会‘自甘风险’原则”、“自助行为制度”、“高空抛物责任”等《民法典》中与学生权利密切相关的几大亮点,内容紧密贴合同学们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本次课程把《民法典》的教育宣传与学校人才个性化培养紧密结合,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民法典》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加强高校学生对《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法学院)



版权所有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 电话:0591-22867987 邮编:350108
[频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