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法学院考生(原有注册缴费的学生):需通过考试计划的14门以上课程(按法律专业考试计划18门计算,不含英语顶替课程)。
2、社会考生:需通过考试计划的全部(18门或含顶替英语,且顶替课程需修满14学分)课程,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法学院考生:历史成绩表;论文答辩申请表(均在福建教育考试院网上下载;并贴上照片),两学年学费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2、社会考生:论文答辩申请表(贴上照片),历史成绩总表,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网上认证(二学历者需本科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三、论文答辩申请提交材料起始时间
2017年5月8日——6月10日止(除双休)
四、论文答辩相关流程
1、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约9月中下旬答辩,时间待定)。
2、提交材料后,请于6月11-15日期间查看法学院网页“继续教育”栏目下的通知,并公布论文选题和格式要求。
3、15日后进入论文选题、撰写、指导、修改、定稿、打印等阶段,至9月中询结束(此期间请直接与导师沟通联系,答辩前导师需在相应的表格里签字)。
3、答辩前一周(9月上中旬)再次查看法学院网页通知,了解缴费及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提示:
1、申请的同学尽可能来答辩,若放弃则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2、对确因故不能参加的,请务必在答辩前一周告知阎老师,以便确认答辩人数;
3、关于学位考试,后续请关注师大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页通知,与法学院无关。
4、希望同学们自申请之日起,做到合理安排,认真撰写,符合规范,态度端正,注重过程。
5、请按要求适时关注法学院网页通知。
提交材料地点:大学城师大旗山校区人文楼二层015办公室;另外,5月18日(周四)全天在仓山校区11号楼111室。
阎老师电话:22867992(除双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