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锡生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111日上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黄锡生教授莅临法学院开展了题为“民法典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讲座。

本次讲座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福建师范大学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团队承办,法学院副院长杨垠红教授到场主持,林旭霞教授、施志源教授以及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到场聆听讲座。

黄锡生教授从绿色民法典的诞生说起,围绕环境权和资源权的基础理论,对民法典体现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精彩阐述,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民法典》分则中规定的绿色条款,并提出应当正确理解绿色原则,防止对私权的不当限制。

黄锡生教授讲座结束后,参会同学踊跃发言,就“如何维持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问题与黄锡生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法学院师生以热烈的掌声对黄锡生教授此次精彩讲座表示感谢。

(供稿/法学院 童冰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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