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甘肃政法大学郭武教授应邀莅临我院作题为《地球法理的勃兴与环境法学的变革》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副院长施志源教授主持,部分教师及研究生参加。
郭武教授从传统法理到地球法理、地球法理对环境法学的理论供给、地球法理视角下环境法学的实证展开、全球宪法理论与地球法理的再实证四方面展开论证。郭武教授提出,比较法视野下传统法理向地球法理转变主要体现范式、关系范畴、理性观、理论资源、实证路径等方面。郭武教授进而认为,地球法理视角下环境法学的理论再造和实证延展有着深刻的“环境时刻”背景,当下生态纪与科技纪相互交织的时空方位对现代环境法的革新有着特别的方法意义。而在实证视角下,现代环境法治的中心应当在地球法理的“观照”下遵循生命共同体治理理念,并由此重构以生物-生态-区域为核心的地方环境法治模式,以及以环境公益的识别和保护为核心完善现有环境行政和环境司法制度体系。
本次讲座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主办,福建师范大学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与法律创新研究团队承办。郭武教授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了地球法理对环境法学的理论供给及其在实证方面的独到见解,内容新颖、学术性强,丰富了学生在环境法学前沿问题的理论知识。与会师生围绕讲座内容积极与郭武教授展开交流,现场气氛融洽,学术氛围浓厚。
供稿/供图:彭瑞芬、陈余乐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