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能

1.综合协调全院性党政事务工作。

2.负责学院党政公文的起草、审核、运行;负责学校和外来文件的收文、呈阅、传阅、办理、保管、归档、清退等工作。

3.负责领导讲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稿的起草或审核。

4.负责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5.负责学院人事管理,协助学院党政做好人才工作。

6.组织开展学院宣传思想工作。

7.组织开展对外联络、交流合作和校友工作。

8.做好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服务接待。

9.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信息报送,负责学校和学院党政决策的督查督办。

10.负责学院印章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

11.组织落实学院保密工作、院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12.做好信访工作、值班与应急工作。

13.围绕学校战略发展目标及人员编制规划,做好学院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工作。

14.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15.制定学院年度用人计划,做好毕业生选留、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工作。

16.做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配合做好各类人才计划申报、培养和跟踪管理。

17.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离退休等有关事宜。

18.做好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

19.做好人事调配、教职工考勤、各类人事数据的采集和报送工作。

20.负责聘请顾问、名誉教授、兼职教授等相关聘用与管理工作;负责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

2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版权所有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 电话:0591-22867987 邮编:350108
[频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