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朱玲副院长一行莅临法学院开展合作交流

202077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玲,民四庭庭长闫榕霞、副庭长李宁等一行莅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工作交流,洽谈合作事宜。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副院长(临时行政负责人)杨垠红、党委副书记周延锋及部分教师代表共同参加座谈交流。

会上,朱玲副院长介绍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分中心”的功能和作用,表示希望能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在重点课题研究开发、学术研讨、特邀咨询员聘请、法律实务教学以及学生教学实践等方面建立长期、全面和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工作。闫榕霞庭长、李宁副庭长结合涉外、港澳台等案件审判工作,希望能在熟悉两岸法律的专家智库建设、涉台案件中台湾法资料查找等方面得到法学院的支持,以更好地提升司法惠台的工作实效。

法学院领导对朱玲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院多年来开展的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究和交流情况。学院依托百年师大的深厚积淀和学科优势,“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等平台为两岸法学研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学院把培养熟悉两岸法律制度,能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人才作为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之一,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拥有一批致力于台湾法律制度和两岸法学比较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并与台湾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世新大学、台北市立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和良好的学术交流活动,这些都为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特别是涉台司法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也期待通过与福州中院的战略合作,能够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合力推进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工作。

双方还就民法典颁布对涉台案件处理的影响,以及进一步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扩展合作共建内容,促进法院和高校涉台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发展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交流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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