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陈婉玲教授莅临师大法学院,为2015级的研究生们带来了一场以“经济法的观念更新与现代转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
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王新红教授主持。本次讲座的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陈教授把传统经济法和当代经济法进行比较,阐述了我国经济法的不同时代特质与调整视角;第二部分,教授以市场竞争、供需、产业、区域经济、所有制这五个结构为视角,说明了经济法的现代转型——从微观规制到结构调整重心的转移;第三部分,陈教授重点论述了经济法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四大超越。在结语中,陈教授谈到:“人类在不同阶段面临着不同的课题,产生不同的法律需求,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必须立足现实,立足创新,顺应时代作出回应。”并寄语师大法学院的研究生们,希望大家能够摆脱传统法律的束缚,用开放、创新的思维学习法律。
陈教授对专业的执着追求和对学术的创新精神深深感染着讲座现场的每一个人。在座的法学院师生纷纷表示,今后他们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和学习,积极创新,开拓进取,在原有的学术基础上实现新的跨越。
(供稿/法学院 吴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