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部署,结合校党委宣传部的工作安排,法学院联合校多家单位举办了一系列“宪法宣传周”活动。

将宪法精神送入未成年人戒毒所

12月6日,法学院普法志愿者走进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参与了福建司法厅主办的“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二届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为戒毒青年及其家属们送去了法律知识以及关心和温暖。

 


观看国家公务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在普法活动现场,同学们发放了精心设计的宪法宣传知识宣传册,热情地讲解宣传展板的内容,并设置了法治猜谜、法治趣味答题等游戏,戒毒青年和自己的家人们一起参与,显得格外热情和欢乐



律师向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活动现场特别邀请了来自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场开展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社区矫正能否像减刑一样减少时间?”、“因为其他药物导致尿检呈阳性,如何解决?”、“家人信用卡欠款未还存在什么法律责任?”……这些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都得到了满意的解答。


 

   普法活动后,志愿者们参观了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的法治教育基地,先进的VR体验、机器人模拟等设备也让志愿者对普法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

参与戒毒所宣传活动的志愿者小林说:“这次活动中,我们不止感受到作为普法志愿者的责任,也同时感受到法治的进步。在这之前,我们没想到会看到戒毒人员和家属温馨的探视场面,许多同学甚至被这样的场景感动流泪,我们也没想到有机会和特殊群体的同龄人交流,但这正是中国法治的进步——更为尊重人权,更加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作为未来的法律人,我们为我们的国家骄傲,也更感受到重任在肩”。 

参与戒毒所宣传活动的志愿者宋舒雨说:“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参加了这次活动,感触良多。与戒毒人员攀谈的我一开始心怀芥蒂,因为觉得他不愿和我交流他人生中那段痛心疾首的灰暗岁月。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不但愿意而且还主动与我交谈。尽管我的问话只有简单几句,但他并没有敷衍我,这使我觉得他的心是非常坦诚的,生活对于他是阳光的、有希望的。我对吸毒人员的萎靡不振的刻板形象也有所改变。他们也渴望回到正轨,重新沐浴在阳光下。希望未沾染毒品的我们能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把法治种子种入少年儿童心中


  


 

12月7日,法学院联合福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办,仓山区妇联、洪塘社区、福州市小桔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洪塘社区建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办了“情系未来,法伴成长”学生法治教育活动。除了有志愿者以外,19级法本2班团支部的同学们也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活动伊始,志愿者和同学们一起进行“你比我猜“的游戏活动,志愿者们将一个个法律名词形象地比拟还原,很快调动起了同学们了解学习法律名词的热情。随后,志愿者们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给同学们普及了基本的法律常识,并发放宪法宣传手册,让同学们通过精致有趣的宣传手册进一步了解宪法。接着,志愿者播放了情景剧“蜕变”,在播放情景剧的同时进行讲解分析,让同学们一起交流讨论其中短片中主人公的犯罪心理以及该如何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志愿者们针对情景剧中的案例提出几个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互动,解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大误区。最后互动小游戏“打击犯罪”通过游戏对活动进行总结,让同学们对于几种常见的罪名类型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且可以从案例中分析罪名,并将乒乓球投进相应的洞中。







  此次法治教育活动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在互动游戏时学习法律常识和违法事例 ,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能明辨是非,拒绝不良行为,当碰到不法侵害时,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同学们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宪法、法律的力量,坚定同学们守法用法的信心,真正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准则内化于心,秉持“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

 

                                         供稿/胡新月 宋舒雨








 

 

 

 

 

     




版权所有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 电话:0591-22867987 邮编:350108
[频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