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届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在福建师范大学召开

1111日,由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以“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与经济法学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为主题的福建省第二届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文楼法学院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省法学会、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警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仰恩大学、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的4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教学研讨会。

本届大会的开幕式由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师范大学王新红教授主持。大会伊始,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莉教授、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肖伟教授、省法学会研究部谢美琴主任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肖伟会长指出,本次会议在党的19大刚刚闭幕之际召开,意义重大,必将大力推进我省经济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在随后的交流会上,与会高校代表分别介绍了本校的经济法学学科建设和教学情况,并突出学校经济法学教育的特色、创新点,进行了经验的分享与交流。省人大常委会黄进喜处长、大成律师事务所曾振球律师作为实务部门代表谈了对经济法人才的需求,卢炯星教授、肖伟教授、李炳安教授分别分享了他们的教学经验,各参会高校学生代表也表达了他们对于经济法教学的诉求。

下午,在“十九大精神与经济法研究新课题”主题交流会上,与会专家、学者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对十九大报告中涉及经济法的内容做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值得研究与探索的经济法新问题。

在闭幕式上,王新红教授宣布了获得本次会议优秀青年论文奖的名单,并寄语获奖作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我省经济法学研究和经济法人才培养作出更大贡献”。最后,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肖伟教授为本次会议作了简要总结。本次大会的成功举办,将有力促进我省经济法学教学改革,提升我省经济法学人才培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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