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12月4日,福州市第一个学生法律援助机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正式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将近一年的岁月。在这一年里,法援中心得到了来自福建师范大学学工处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各位领导、老师的无私帮助、指导,这让我们能够迅速地发展起来,成熟起来,并真正发挥自己的一点作用。
也许,在福建师范大学校园中,法援中心并不被人所熟知,没有开展过大型的活动,没有举办过风光的晚会。不过,所有法援成员却一直在默默的、艰辛的努力着。在这一年中,还是莘莘学子的法援中心成员们真正体会到了法律援助的神圣使命。法律援助,这个早已并不陌生的字眼,已经成为了很多人无助中的唯一依靠。而法援中心的所有成员都带着对自己专业的热情和对社会的负责,为那些无助的人们提供着无偿的帮助。还是学生的我们,在真正的法庭上与真正的律师直接挑战;在炙人的烈日下四处奔波探询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在复杂的环境中与各类政府部门打着交道,其中的辛苦不言而喻。但这一切,并没有磨灭大家的斗志,反而激发起大家对自己专业的信念。“没有100% 的专业知识,却有100%的真诚努力。”这句我们的口号,伴随着我们真正走近社会、真正帮助社会。在上个学期里我们除了开展了一些校内活动之外,将工作的重点依旧放在校外。法援中心的来访案件量不断上升,而我们解决案件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于此同时,我们也逐渐建立起了法援中心的信息关系网,与福建省人大法制办、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法援中心、仓山区司法局等各级机构的通力合作,让我们更加看到了前面的光明。
我们誓言要将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建设成为“一个优秀人才汇聚的地方,一个先进经验交流的平台,一个前沿思想碰撞的空间,一个法律文化展示的舞台。”
法援中心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法援中心根据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机构和人员,设立室、处、部。具体如下:
接案处:接待来访者,同时根据情况将案件转交给相关部门。
一室:处理校内外的有关与民事案件类的法律咨询与援助。
二室:处理校内外的有关与刑事案件及其他类的法律咨询与援助。
三室:组织校内外的法律文化宣传活动的开展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行政处:管理中心常规工作开展,处理财政预算等内务。
会员管理处:管理下辖会员,开展各类会员活动。
宣传部:日常宣传工作的开展,大部分文字材料的处理。
人员组成:
名誉顾问:
杨立新 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宋 峻 原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游劝荣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
指 导:
政府机构人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律师
具体办事机构组成人员
主 任:陈力予
副 主 任:魏 健、周 微、施 晨
主任助理:金明杭、郑翠
各部部长:朱可惠、陈琳、曾可嘉、林婧媛、陈鸫萍等
委 员:共24人(名单略)
会 员:共143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