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的下午,由法务部主办的2013至2014年我校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第一次案例分析讨论会关于退休老人免票乘车受伤,公交公司被判担责的案例在模拟法庭顺利召开。
此次的案例分析讨论会由张文亮主持。讨论会一开场,主持人便与同学们讨论本次案例的关系人,经过讨论顺利的找出5个重要关系人。之后,同学们在主持人的提示下找出了这5个人的法律关系。其中,赵忆楠插入对生命健康权进行细致的解释。之后,主持人对同学们展示了人物关系图,并通过日常的例子和法律条例,将其中的驾驶员和刘某排除了责任关系。由此得出结论:张大爷可通过起诉郭某或公交车公司得到赔偿。之后,同学们又讨论了该起诉的对象,得出了同时起诉两者的结论。但这个结论被主持人否决。之后,通过赵忆楠的介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等价原则和侵权性质不同,张大爷只能起诉一人。得出结论:张大爷可以起诉公交车公司,公交车公司追诉郭某;或者张大爷直接起诉郭某。此后,同学们讨论了张大爷的可能诉求及其证据。最后由谢小东介绍了民事起诉状的书写格式并举例填写本次分析讨论会的案例的起诉状。
通过本次的案例分析讨论会,同学们清楚地了解到案例分析的流程,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和站在全场看待问题,提升了同学们对于法律的认知度。
(林艳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