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材料:
毕业生手续费:50元/生(11月18日前先统一交法学院,再转福建师大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209财务室电话:83465146)
(一) 纸质材料:
专科毕业
1、所有通过课程的历史成绩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
2、毕业生鉴定表一份(学籍档案用)
3、毕业生信息更正登记表(试点专业毕业生文档(附件三)),需附上更改信息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各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如无学生信息更改,此材料不用)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原件。
本科毕业在以上材料的基础上,还需加以下两份材料,并装订一起:
1、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在右上角注明准考证号、姓名、专业)
2、学历认证: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 并下载相关页面(有二维验证码版本)。
(二)电子版材料(学院提交):
a) 毕业生汇总表(试点专业毕业生文档(附件一))
b) 毕业生统计表(试点专业毕业生文档(附件二))
二、工作流程:
(一)11月10日—11月18日接受考生毕业申请
(二)11月18日—11月19日通过毕业生审核系统录入毕业生数据,逾期不予接收任何数据。(毕业生审核系统更新包见群共享下载,用户名:福建师范大学 密码:另行通知)
(三)11月20日前报送“毕业生材料(纸质+电子版)” 至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206室
(四)11月20日—12月30日配合主考院校完成部分毕业生所缺材料。
(五)2015年1月10日左右,发放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证书。
附:毕业生鉴定表.xlsx
法学院联系电话:22867992 13705999333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