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法律本科自考生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2014年3月15日,上午9:00点; 地点:仓山校区文科楼六层。
2、缴费时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每生指导答辩费600元(缴费方式:到老校区文科楼六层取建设银行帐号,将600元存入该帐号,在存入凭证上写上姓名后,回到阎老师处领取学校发票),请同学们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事宜。
3、领取发票时请提交《开题报告》《成绩表》及论文各二份(按开题报告—成绩表—论文—顺序排列夹好),尚未缴费和提交论文材料者不得参加第二天答辩。
4、学生答辩采取随机编排,论文答辩结束,不需修改者请立刻离开;需做修改和重新答辩者,应根据答辩老师的整改要求,在一周内将修改文稿交阎老师,以便安排第二轮答辩,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毕业论文无成绩,下次再申请。
5、本次论文答辩通过(成绩一般在5月10日左右公布),且全部课程通过的同学,务必在5月15日前将毕业申请材料交阎老师,逾期无法办理毕业。
特别提示:
(1)查看论文成绩:点击——福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成绩下载)。
(2)毕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历史成绩表(网上下载)、毕业生鉴定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含大自考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专科证书网上认证(有二维验证码的版本)。
上述通知请互相转告,如有不解可查询83442315,或22867989,阎老师。
因某种原因不能如期答辩的,请在答辩前一周务必告知阎老师。
院继教部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