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领导班子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周安排的通知
闽师学组发[2008]8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周(11月3日至7日)作为校领导班子“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一、调研单位、时间安排和参加对象(详见附件1)
二、调研内容
(一)校领导班子重点调研的课题(详见附件2)。
(二)各基层单位对学校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三)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汇报影响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
三、调研要求
1.本次校领导班子深入各单位进行调研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和内容,也是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均应出席调研会议,并视情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2.校领导班子成员应指导承办单位撰写关于重点调研课题的报告。承办单位负责调研材料汇总、整理工作,重点调研课题的报告请于11月20日前交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3.各调研组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对学校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由各调研组秘书负责整理,请于11月20日前交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4.各调研组要认真听取并指导所联系或调研的基层单位关于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各单位领导班子关于影响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的书面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交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检查组。
附件:1.调研单位、时间和参加对象安排表(第十一周会议日程表)
2.校领导班子重点调研的课题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