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毕业申请及论文答辩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2013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及2014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已经开始,请同学们在下列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一、毕业申请

    请于20131119日前将毕业申请材料交到法学院詹老师处,原魏阵老师负责的学生,可将材料交到阎老师处,因时间较紧,请同学们互相转告。

    毕业申请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请填写联系方式的电话号码);准考证原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网上认证;毕业生鉴定表(一式二份);历史成绩表。

    二、论文答辩申请

    请在20131125——1210前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本院自考生需提交:毕业生论文答辩申请表(省自考网下载);历史成绩(允许差二门未通过,论文成绩最多保留一年);二学年学费发票(凭证)。

    原詹老师负责的学生其材料交到詹老师处;原魏老师负责的学生其材料交到阎老师处。

    2、社会考生:毕业生论文答辩申请表;历史成绩(需全部课程通过);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网上认证。

    社会考生的申请材料提交到阎老师处。

    3、材料提交地点:詹老师:仓山校区十一号楼111 83401993

  阎老师:仓山校区文科楼六层 83442315

 

 

    注:为避免学生往返多次,请在提交材料前与相应的老师联系。

版权所有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 电话:0591-22867987 邮编:350108
[频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