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届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会议通知

各位理事、老师、专家:

  

为了推动经济法学教学研究活动,促进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省经济法学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省经济法学研究会拟举办“福建省第二届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正式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1110日—11日,10日报到,11日开会

二、会议主办单位: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三、会议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四、会议主题: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与经济法学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

五、请大家积极撰写和提交论文。除提交论文外,每个学校还需提交一份本校经济法教学和人才培养基本情况介绍,字数不限。

六、论文评奖:会议拟对40岁以下(1977101日后出生)作者的优秀论文进行评奖,给予奖品和奖金。参评优秀论文的,必须在论文亚星注明“参与青年优秀论文评奖”字样,合作作品,要求第一作者年龄低于40岁。提交论文但不参评优秀论文的,则不必在论文亚星注明“参与青年优秀论文评奖”字样。

七、论文、回执提交邮箱:36455901@qq.com

八、会议费用: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往返差旅费、住宿费自理。

九、回执、论文提交截止时间:请参会的理事、老师、专家于2017115日前填写回执并回复至会议指定邮箱,论文也发到该邮箱。

十、报到地点:福州市外的参会老师,请于1110日下午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旗山接待中心报到(福州大学城公交车总站对面);福州本地参会代表,请于1111日上午830前到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会议室(旗山校区人文楼二楼)报到。

十一、会议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会议室

十二、会议事务联系人:庄晓燕,手机15859196059;王新红教授,手机13905919548

  

  

  

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20171010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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