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李锋书记为本次积极分子培训班授课

      117日下午330分,第次党课培训班在人文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我院党委书记李锋老师以《党的性质》为主题为入党积极分子们详细讲解了党章。


 

“党的性质,是政党具有的一种本质特点或是基本属性,是由阶级性质决定。”李锋书记这样说到。在简单的向同学们介绍了党的性质之后,李锋书记又告诉在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的性质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并由此展开接下来的课程。李锋书记告诉大家,在建党的初期,党的性质是在中国建立一个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无产阶级政党,也就是毛主席说的在农民的汪洋大海中的政党。 而在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党是阶级斗争中争取阶级利益的革命工具。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所确立的党是性质是本堂课的重点。“十六大”后党的性质是指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和三个代表。李锋书记为大家具体的说明了什么是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和三个代表,并为大家普及一些基本知识。先锋队之一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李锋书记说,无产阶级是指党的阶级性,而先锋队是说明党的先进性。并举中国工人阶级上时代阶级为例子加以分析。在解释完“两个先锋队”之后,李锋书记又开始为大家讲解三个代表,分别在生产力、文化和人民利益三个方面为大家阐述了三个代表的意义。

  

版权所有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 电话:0591-22867987 邮编:350108
[频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