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学习十八大精神报告会

19日下午,根据学院“法学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学院分党委书记黄晓辉教授为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做了一场学习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报告的题目是:学习十八大报告,聚焦法治建设——从法学视野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报告会由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

黄晓辉教授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勾画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而这个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核心是“法治”。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制胜法宝。法治精神体现于十八大报告的方方面面。他着重归纳总结了十八大报告中法治建设的十大亮点:第一,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法律体系;第三,“基本要求”中的公平正义;第四,小康社会中的法治蓝图;第五,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法治原则和法治目标;第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部署;第七,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第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内涵;第九,社会建设中的法治保障和依法自治;第十,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法治防腐。最后他强调,十八大报告通篇贯穿着法治精神,闪烁着法治光辉;十八大报告指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核心是“法治”。

黄晓辉教授的辅导报告,与学院的专业特点相结合,凭借其扎实的理论功底,独特的研究视角,以简洁精练的语言与大家分享了学习十八大报告的心得体会,使大家受益匪浅。

撰稿人:张弘

版权所有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 电话:0591-22867987 邮编:350108
[频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