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含)以后的各类省社科项目
(一)结项要求
1.年度项目达到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结项
(1)基础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项目,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5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1篇。
(2)基础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实施项目查重检测。对2017年度(含)以后项目实施最终成果通过知网进行查重检测后再办理鉴定结项。查重检测率达到20%的项目将予以退回。
(3)应用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项目,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才能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申请结项条件
(1)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要在规划办指定的出版机构正式出版后才能结项。
(2)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一)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课题一致的研究报告才能结项。
(3)获得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二)立项的项目,无需办理结项手续。
(二)免于鉴定条件
2017年(含)以后的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免于送同行专家鉴定:
(1)重大项目成果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名单以省社科规划办每年发布的期刊为准)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视同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项目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或项目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3)年度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可以先出版后结项,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可以给予免鉴定结项(具体出版社参照每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名单);
(4)项目成果获得我省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的。
(三)结项需要的材料:
1.免于鉴定的项目:
(1)《结项审批书(2018版)》(附件1)2份;
(2)胶装的《结项鉴定书》(附件3)2份(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附件:采纳意见、获奖证书。)
(3)申请结项时必须填写《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附件4)(1份)
2.非免于鉴定的项目:
(1)《结项审批书(2018年版)》(附件1)2份;
(2)胶装的《结项鉴定书》(附件3)2份(含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附件:采纳意见、获奖证书。);
(3)胶装的《结项鉴定书》匿名处理一式3份(含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
(4)申请结项时必须填写《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附件4)(1份)
3.电子版材料:
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建立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结项审批书1份、《结项鉴定书(成果简介、最终成果)》1份),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上报的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到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
(具体清单见下表)
2017年度以后(含2017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项 目 | 鉴定类别 | 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 备注 | |
2017年度之后(含2017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非免于鉴定 | 纸质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8版)》2 份 | 结项注意事项:1.审核结题材料是否达到“申请结项条件”或“免于鉴定条件”; 4.纸质版材料于3月、7月、11月交到社科处行政楼504;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ycwk@fjnu.edu.cn。 |
2.《结项鉴定书》2份 | ||||
3.匿名《结项鉴定书》3份(阶段性成果匿名处理,不需要附件) | ||||
4.《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1份 | ||||
电子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8版)》1 份 | |||
2.《结项鉴定书》1份 | ||||
免于鉴定 | 纸质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8版)》2 份 | ||
2.《结项鉴定书》2份 | ||||
3.《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1份 | ||||
电子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8版)》1 份 | |||
2.《结项鉴定书》1份 |
二、2016年(含)以前的各类省社科项目
(一)结项要求
重大项目要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2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符合免于鉴定的项目除外。
(二)免于鉴定条件
2016年(含)以前的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免于送同行专家鉴定:
(1)重大项目成果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名单以省社科规划办每年发布的期刊为准)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的,《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视同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项目成果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应用采纳证明、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
(2)重点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或项目成果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应用采纳证明、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
(3)年度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可以先出版后结项,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可以给予免鉴定结项(具体出版社参照每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名单);
(4)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的,或项目成果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应用采纳证明、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5)项目成果获得我省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一等奖级奖励的,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三等奖级以上(含三等奖)奖励的;
(6)项目成果主要内容入编省社科联《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1次以上(含1次)的;
(三)结项需要的材料:
1.免于鉴定的项目:
(1)《结项审批书(2015版)》(附件2)2份;
(2)胶装的《结项鉴定书》(附件3)2份(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附件:采纳意见、获奖证书。)
(3)申请结项时必须填写《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附件4)(1份)
2.非免于鉴定的项目:
(1)《结项审批书(2015年版)》(附件2)2份;
(2)胶装的《结项鉴定书》(附件3)2份(含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附件:采纳意见、获奖证书。);
(3)胶装的《结项鉴定书》匿名处理一式3份(含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
(4)申请结项时必须填写《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附件4)(1份)
3.电子版材料:
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建立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结项审批书1份、《结项鉴定书(成果简介、最终成果)》1份),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上报的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到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具体清单见下表)
2016年度以前(含2016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项 目 | 鉴定类别 | 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 备注 | |
2016年度以前(含2016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非免于鉴定 | 纸质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版)》2 份 | 结项注意事项:1.审核结题材料是否达到“申请结项条件”或“免于鉴定条件”; 4.纸质版材料于3月、7月、11月交到社科处行政楼504;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ycwk@fjnu.edu.cn。 |
2.《结项鉴定书》2份 | ||||
3.匿名《结项鉴定书》3份(阶段性成果匿名处理,不需要附件) | ||||
4.《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1份 | ||||
电子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版)》1 份 | |||
2.《结项鉴定书》1份 | ||||
免于鉴定 | 纸质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版)》2 份 | ||
2.《结项鉴定书》2份 | ||||
3.《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原创性声明》1份 | ||||
电子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版)》1 份 | |||
2.《结项鉴定书》1份 |
三、其他事项
1. 省社科规划办于每年3月底、7月底、11月底三次一次性提交结项材料。省社科规划办收到结项材料后,办理登记手续,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予以受理;初审不合格,不予受理,退回结项材料,并在网站上发布初审公告。受理的结项申请,3个月内予以审批。
2. 省社科规划办根据报送的结项材料及最终成果情况,组织同行专家匿名通讯鉴定或者集中鉴定,根据专家意见,统计分数,决定项目是否结项,并确定鉴定等级。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但确有修改基础的成果,项目负责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二次鉴定。首次鉴定为“不合格”且没有修改基础,或者二次鉴定仍为“不合格”的成果,则予以撤项,并追回或扣留该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3.《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其中“经费决算表”一栏,不必填写,由校财务填。结项审批书与立项申请书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原计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申请项目变更。
4.项目更变申请
有下列情形的需报社科处审核,省社科规划办批准。
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改变最终成果形式;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延期半年或以上;延期两次以上;自行中止项目;撤项;调整经费预算;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其他。
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书》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顺序参照附件3的结项鉴定书,并且需制作《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A3封面纸装订成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