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2016级法学第四团支部获得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称号

发布时间:2018-03-14浏览次数:214

日前,团中央学校部公布了高校“活力团支部”入选名单,我院2016级法学第四团支部成功入选。

据悉,“活力团支部”是团中央学校部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开展的创建遴选活动。本次活动经校内创建、省级遴选、全国选拔等环节,全国共遴选产生了1000个“活力团支部”。

2016级法学第四团支部现有学生44名,团员44名,入党积极分子15名,团员数占支部人数比例100% ,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占支部人数比例约34%。支部自2016年9月份成立以来,秉承“自信、有爱、团结、上进”的支部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坚持全支部成员共同民主管理,短短一年的支部建设,建立起“支部成员充满活力、支部组织富有动力、支部活动具有魅力”的支部特色。特别是在校园文化活动方面,支部聚焦于志愿服务活动,成功举办了一学一做的团立项活动,义务星期六志愿者活动等。支部目前有半数成员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半数成员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支部还荣获2016-2017学年校“一学一做”校十佳团支部立项、平均成绩居同专业首位、院运会入场式第一名等。

3月10日,支部团支书蔡安妮还代表学校学生团支书参加了团中央领导在我校的调研会,向团中央宣传部景临部长汇报了支部建设经验。景临部长非常肯定支部建设的成果,也希望支部在继续保持自己支部活力的同时,将自己的经验介绍给其他支部,促进大家的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