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由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的“实践教育基地”,在闽清县检察院揭牌。
闽清检察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并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
基地不仅是学生与社会联系的平台,也是检察院与学校交流的良好模式,既有利于发挥高等教育资源优势和高等院校教学科研成果的直接转化,推动司法实践向更理性的方向发展,也能充分发挥检察院和法学院的各自优势,共同研讨在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理论问题和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难点、焦点问题。
今后还将联合开展法学研究、互派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专家相互交流等活动,以进一步提升检察官法学理论知识,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形成教学科研推动司法实践、司法实践促进教学科研的良性循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