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我省社科规划办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八、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九、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二、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三、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特别注意事项
十五、申请书和活页填写特别注意事项及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请书和活页填写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者到我校社科处网站下载最新版申请书(2017年12月版)填写。申请书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封面学科分类应根据课题指南的学科组分类选择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而不填写代码;“数据表”里面的学科分类要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项目所属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及其代码。“所在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或直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
2.“申请者承诺”处在申请书经我处审核无误复印完成后要签上名字。
3.数据表“课题组成员”栏只需填写汉字就行,不用填写代码。
4.具有博士学位的但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不用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进行单独评审、立项,希望各学院多推荐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5.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因此,课题组成员务必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6.注意成果字数填写,预期成果字数是千字不是万字,成果字数不应太少。
7.项目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8年7月1日。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项目申报者在填写“计划完成时间”这一栏时,须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客观地考虑,尽可能安排得宽裕一些,以免无法按时完成课题而办理项目延期手续。
8.原则上申请书所有表格均可加行加页,但除表格二、三栏外,其他栏的整体格式不要随意变动,不要加页、超出,排版清晰。论证活页不超过8页(A3纸2张),要求字数不超过七千字。《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不要透露个人信息。《课题论证》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内具体说明。课题申请人应下载新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并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9.申请书的二栏中“课题设计论证”和三栏中“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以及论证活页填写内容的要求都十分明确,请按照其所列的提纲填写。
10.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请者按照2016年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若项目获立项,将还有一次调整经费预算的机会。间接费费用栏重点项目填写10.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写6万元(申请金额为20万元)、6.3万元(申请金额为21万元)、6.6万元(申请金额为22万元),不要填写管理费。
11.申请书中的学校意见和省社科规划办意见,我处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12.注意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填写说明,不要出现错字、漏字及句子不通顺等,注意论证活页不要超页和不透露个人信息。
1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否则经查重,将被取消资格。但是往年有教育部立项的可以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和发动,帮助项目申请人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在保持与去年申报数量持平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申报的质量,有计划地动员和组织1-2位教师申报重点项目。应抓紧时间,让申报者充分利用好寒假时间,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工作。
1.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应充分考虑科研生产力布局情况及往年通讯初评入围率、立项率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分配限额指标,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为全面了解学校今年拟申报情况,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拟申报项目的教师名单及选题发至社科处邮箱。
2.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争取于2月5日前对拟申报老师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月20日前对申报材料再次提出修改意见。
3.请各单位务必于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发至社科处邮箱,届时社科处将作形式审核。待社科处审核确认后,通过邮箱直接反馈申报者。申报者提早发送邮件,社科处则提早予以审核反馈。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者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4.最终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报送一式7份,其中上报全国规划办5份(活页一式7份放在一起,夹在1份申请书中, 6份申请书夹在1份申请书中)。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面双印制、中缝装订,确保页面干净、整洁。2018年3月5日前务必把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本(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申请书”、“申报者姓名+活页”)经学院集中后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电话:22867459,邮箱:kycwk@fjnu.edu.cn。
附件:
3.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