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中山大学丁利副教授莅临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在法学院会议室作主题为“制度激励、博弈均衡与社会正义”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施志源教授主持。音乐学院许琛副教授及众多师生到场聆听。
本次讲座从社会科学的三个问题、前国家社会霍布斯世界、可核实性与法律、法律中的激励、孔子的义利之弊、博弈论与进化论几方面展开。
讲座伊始,丁利副教授从社会科学的三个有关问题,即应当选择何种制度或游戏规则,不同制度可能产生什么相应后果,对这些结果应当如何评价三个问题对制度设计、博弈论以及社会选择三个概念进行阐述。
紧接着,丁利副教授运用偷玉米、鹿与兔子、合同纠纷三个简单的案例,为同学们生动形象解释了风险与利益之间的关系,阐明了博弈出现的原因,并进一步讲解了国家和法律起源的价值。丁利副教授认为,法律与可核实性体现在,法律实际上不改变博弈的结构,只改变人们在博弈中所得。如果任何行为都可以事后核实,那么事前的制度设计几乎可实现任何目标,而国家制度是一种激励机制。
讲座中期,通过孔子徒弟与孔雀两个活泼生动例子,丁利副教授作出结论:从博弈论原理可知,为了长期稳定的社会利益,我们不应设立太高的道德标杆。此外,人是具有高度理性的动物,但博弈论对于理性程度较低的其他动物也能作出合理解释。
最后,施志源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开始了现场的互动环节。音乐学院的许琛副教授与同学们交流了自己听完讲座的感受,对博弈论的了解。多名学生踊跃提问,现场气氛热烈。丁利副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及温文尔雅的讲授风格给法学院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供稿/法学院王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