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洪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出席论坛。本次论坛分为主题报告会和专题研讨交流两大部分。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副院长杨垠红教授、施志源副教授及研究生同学出席参与了本次论坛。我院副院长杨垠红教授在第二单元环境侵权责任与诉讼机制专题中担任主持人。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论坛闭幕式。学院师生撰写的两篇文章在本次论坛获得表彰,分别是《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环境毒物侵害补偿基金制度的构建》(作者:杨垠红)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现实困境与立法完善》(作者:施志源、周魏捷)。
“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重点支持和指导的全国性七大区域法学论坛之一。本次论坛的主题“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的法律问题”,紧扣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是一个具有很强的时代性、现实性和区域性的论题,对于践行绿色发展理论,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很有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