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法学院考生:需通过考试计划的15门以上课程(按法律专业考试计划18门计算,不含英语顶替课程);
2、社会考生:需全部通过考试计划的18门课程,或含顶替英语的4门课程(约计21门课程),才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二、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1、法学院学生:历史成绩表,论文答辩申请表(贴上照片),两学年学费依据(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2、社会考生:论文答辩申请表(贴上照片),历史成绩表,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网上认证,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三、论文答辩申请时间
1、2014年11月25日——12月9日提交上半年论文答辩申请材料,于2015年3月第三周周六答辩。
2、2015年5月25日——6月9日提交下半年论文答辩申请材料,于2015年9月第三周周六答辩。
详见下列流程安排
特别注意:
从2016年起,由于申请人员不断减少,每年只接受一次的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即安排在每年上半年五月下旬——六月上旬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下半年九月中下旬(约第三周周六)答辩,逾期不候。参照下列流程进行。
四、论文答辩相关流程
1、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2、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及时查看法学院网页“通知通告”栏目,进行论文选题,了解撰写要求,格式版本,提交时间等。
在论文撰写期间,可直接与导师沟通联系(选题后有相关老师的电话号码)。
3、与答辩前一周再次查看法学院网页通知,了解缴费时间和答辩地点,对已申请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务必在答辩前一周告知法学院阎老师,以便有序安排相关事宜。
希望同学们自申请之日起,及时关注法学院网页通知,了解各阶段安排,并按照通知精神,合理安排,认真撰写,符合规范,态度端正,重视过程。
五、学位申请——请根据师大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页相关通知,与法学院无关。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大学城师大旗山校区人文楼二层015办公室 阎老师 22867992(不含双休日)
法学院继续教育部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