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刘方权教授)
2011年11月10日下午,福建警察学院的刘方权教授莅临我院,在师大仓山校区文科楼六楼法学院会议室作了一场名为《进步抑或倒退: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述评》的讲座,讲座由法学党委书记黄晓辉教授主持,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及部分老师听取了此次讲座。
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刚刚公布就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议,对于其赞美、批评之声不绝于耳,而刘方权教授从客观、现实角度分析了该草案的利弊。他首先分析了关于该草案的不同声音,即该草案有何进步、退步之处,以及两种观点的代表者有哪些。其次,刘方权教授又简单地介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与改革背景,让学生更加清晰地了解了此次该草案公布的历史、现实意义。最后,刘方权教授具体阐述了此次刑事诉讼法草案中涉及的部分制度,例如证据制度、侦查制度、审判程序、辩护程序等。
讲座结束,黄晓辉教授作了简单点评,他指出我院的学生要博纳多家之长,关心热点问题,并注重学习方法的提高。最后,黄晓辉教授代表在场师生对刘方权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