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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师范大学法学院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廉政公益海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浏览次数:899

为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精神,配合和推动检察机关以“五进”为载体的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公益海报在社会中的普遍运用,福建省师范大学法学院、长乐市人民检察院经共同研究决定在福建省师范大学举办首届优秀廉政公益海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围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这五大主题进行创作,并清晰有效地传递出反腐倡廉的思想内涵,做到紧贴现实生活,内容充实,选材得当,用语规范;既通俗易懂,又寓意深长;实现艺术性、观赏性和教育性的有机统一。作品理念、形式和技巧要有创新性,兼顾节奏与基调、整体与细节等宣传效果。作品要充分突显公益性,能产生良好的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适宜在各类公众传媒和相关公益活动中展示。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且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或评选活动。

二、评选办法

(一)投稿:各个院系、团体或学生个人均可向法学院  团委报送1组作品(内含5幅廉政公益海报)及相关材料参与评比。这5副海报的设计主题必须分别围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和“进社区”展开。

(二)评选:主办方将举办评选会,邀请师大部分专家、学者以及福州、长乐两级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到场评选。评选会将通过现场观摩和PPT演示创意的形式评选出优秀廉政公益海报1组。(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优秀廉政公益海报奖1个,对获奖者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另设鼓励奖若干名对获奖者给予300元现金奖励

四、投稿要求

(一)参赛者需递交的文件包括海报作品A3幅彩印稿、作品电子文件、参赛表和作品的创意说明书。

1.A3幅彩色打印稿(420×297mm,请不要装裱)5幅;

2.作品电子文件要求300dpi,CMYK,jpg,A3幅(420×297mm),本体作品须隐去任何作者信息;

3.作品电子文件可刻录CD-R并同A3幅彩色打印稿一起邮寄;不方便刻录的也可与参赛表、创意说明书直接电邮,邮箱为:lovelaw2006@126.com    ;电邮时请注明“院系和作者姓名”;

4.参赛表请查看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海报的设计版式不做严格限制。

五、相关说明

1、参赛者向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报送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 6月25日,报送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人文楼420邮编:350108  。联系人: 梁莹  联系电话:13615026008

2、获奖作品著作权归长乐市检察院所有,检察院仅用于公益宣传。 

3、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6月30日前在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学工作网站公布。

4、“进机关”是指针对公务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企业”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员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乡村”是指针对基层农村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学校”是指针对大学、中学及小学的工作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社区”是指针对城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福建省师范大学法学院       长乐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廉政公益海报大赛评分标准

2.廉政公益海报大赛参赛表

附件1

 

廉政公益海报大赛评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平面类公益海报广告评分总分为100分,供评委分别从四个方面考量。

一、主题内容(分值为30分)

主要考查作品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清晰有效地传递出反腐倡廉的思想内涵,并反映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具体打分:主题鲜明为10分,内容充实为10分,选材得当为10分。

二、创意手法(分值为30分)

主要考查作品在构思上是否具有与众不同的新颖性,要求在充分表达主题内涵时,做到既通俗易懂,又寓意深长。

具体打分:理念创新为10分,形式创新为10分,技巧创新为10分。

三、制作水准(分值为20分)

主要考查作品在编辑制作和画面时,能否熟练运用艺术表达手段,全面兼顾节奏与基调、整体与细节等宣传效果。

具体打分:画面优美10,演绎生动10

四、传播推广(分值为20分)

主要考查作品是否紧贴现实生活,突显公益性,产生良好的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适宜投放公众传媒和相关活动。

具体打分:通俗共感10,适宜传播10

 

附件2:

廉政公益海报大赛参赛表

 

作品名称

 

作者(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手机

 

 

 

 

作品介绍

主题内容

 

创意说明

 

 

 

 

 

 

注:1、此表可复制。2、表中各项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