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学校举办大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5浏览次数:799

 

各年级、各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精神,浓厚学院学术科技氛围,提高同学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决定举办大学生科技节,我院为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点亮未来,创新成就梦想

、参加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全体同学

、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至12月

、活动内容

本届大学生科技节活动分学院和学校两级组织展开。

(一)学院大学生科技节活动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围绕本次大学生科技节主题,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院大学生科技节活动,包括学术沙龙、创新创业计划竞赛、专家学术讲座、学子讲坛、科技知识竞赛以及有学院特色的学术科技活动等。与学校科技活动做好衔接,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学校的大学生科技节活动。

(二)学校大学生科技节活动

学校将重点开展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三届大学生创意竞赛,第二届“学子讲坛”活动,“走进挑战杯”系列活动,大学生创新成果展,“前沿·热点”大讲坛、归国学者论坛、闽台大讲坛等活动(具体项目将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本届大学生科技节活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组织,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科技氛围,提升活动实效。

(二)要围绕本届大学生科技节的主题,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好有学院特色的活动。

(三)要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兴平台进行宣传,做好校院两级新媒体的互动交流,扩大宣传面,提高参与度,使同学们通过参加大学生科技节活动真正受益。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情况,针对各院举办大学生科技节的情况、参与学校大学生科技活动的情况进行评定,予以表彰奖励。

请各学院团委在本学院大学生科技节开展结束后,将开展本届活动的情况(发文、新闻稿、照片等)进行汇编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科技节总结电子版文件打包发至校团委学术科技部邮箱(fjsdtwkjb@163.com),作为科技节评定的材料之一。

、奖励原则

(一)对于开展大学生科技节活动成效良好的学院,学校将给予每个学院1000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二)对于在本次大学生科技节活动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绩显著、特色鲜明的学院授予“优秀组织奖”,并给予1000元的奖励,具体奖励名额将根据学院大学生科技节开展情况而定;

(三)根据各单项比赛的规定,评出若干奖项,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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