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188

 

    为广泛发动青年学生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记录和表达青年学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闽师委综〔20138号)要求,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中国梦·我的梦

二、征文时间

20134月—20135

三、征文对象

法学院全体学生

四、相关要求

1.此次征文活动是“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征文内容应将个人梦想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以激励自己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2.征文题目由作者自行确定,文体可以是诗歌、散文、小说和报告文学。篇幅不超过5000字。征文一律使用A4纸排版打印。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居中;副标题使用仿宋小三号字,居右;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固定行距23磅。

3.为方便征文的匿名评审,在正文和题目下方均不得体现作者姓名、单位等可以辨认作者身份的信息。同时,请另做一张封面,封面包括征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和联系方式。

4.学院将在学院评审基础上,择优推荐优秀征文参加校征文比赛。学校将评出优秀征文若干篇,并对获奖作者予以表彰。学院奖项设置: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均颁发奖状及纪念品。

5.征文截止期限为2013430日。请各年级负责人将优秀征文纸质版一式5统一送交院科研部李幼珍(11级),联系电话:13348296703。同时,将征文电子版发至邮箱1085653563@qq.com,并在邮件的主题中注明“XX年级‘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字样。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