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上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与福建省瑞权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于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5号楼副楼举行。福建师范大学李敏副校长、教务处林峰森副处长,法学院林旭霞院长、党委李锋书记、王新红副院长、张莉副院长、戴文坤副书记等学校、学院领导及部分师生代表,瑞权律师事务所以邱宏福主任为首的全体律师出席了本次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李锋书记主持,李敏副校长、林旭霞院长及邱宏福主任分别做了致辞。林旭霞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素养、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目的,希望教学实践基地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以更好的服务社会、提高学校美誉。邱宏福主任在揭牌仪式上代表律所欢迎各位学校领导的出席,对学校和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在以后的合作中积极提供律所资源,为学校和社会培养卓越型法律人才。
李敏副校长在致辞中对法学院与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共建校内教学实践基地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希望实践基地作为我校第一个文科性校内教学实践基地,在今后正常的运行中为学校和社会培养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
揭牌仪式顺利结束后,为展示教学实践基地的实践内容,在实践基地内举办了一个简单的案件讨论会。案件讨论由实践基地指导老师林少东副教授主持,李敏副校长、王新红副院长、张莉副院长、丁兆增、胡建中等实践基地指导老师、律师及法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了案件讨论。各研究生与本科实习生针对“新概念”商标侵权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李敏副校长等参会老师对案件与学生观点进行了深入评析与探讨,案件讨论论在愉快的氛围中结束。本次法学院与瑞权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于此成功落幕。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