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由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学术研讨会暨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旗山校区和线上腾讯会议同步召开,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司法实务部门等十五个单位的专家学者、代表参加了此次年会。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正处级组织员、巡察办副主任张莉教授主持开幕式开幕式。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许明和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分别致辞。许明会长指出,民商法研究承担了展现法律温情的作用,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民商法学研究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法治强国贡献民商智慧。杨垠红教授介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办学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并指出本次年会是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具有为省内外民商法界沟通提供桥梁,为老百姓民事权利保驾护航的重要价值。
本次年会发言分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由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陈荣文主持,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魏树发教授作与谈,七位嘉宾作主旨发言。
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以《民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的观念是如何形成并被纠偏的?》为题,讲述了“民法单纯是调整经济生活的工具”这一观念是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被纠偏的过程,肯定了我国《民法典》的内容构成和基本价值站位,对不顾立法改变仍把民法当作商品交换法律工具的顽固守旧者具有警醒价值。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林旭霞教授带来《分层土地利用中地役权制度的扩张适用》的演讲,其以分层土地开发的具体案例引出了本次演讲的重点,即“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问题”。在“双轨制”所提供制度供给不足的社会背景下,针对易产生权利冲突的单建式地下空间,林教授提出了适用强制缔约的独到设想。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吴国平教授紧扣《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适用困惑与完善》一题,指出我国现行意定监护制度在实施中现实困境,并从完善意定监护相关的配套规定、成年人民事能力的认定机制及细化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三方面提出完善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构想。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杨玲娥法官围绕《法法衔接:刑民行交叉下不动产赃物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兼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与法释[2014]13号第十一条的衔接》的主题,从具体案例着手,结合《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善意取得制度做出深刻剖析,为刑事、民事、行政交叉的实践下,赃物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程序选择以及实体衔接提供思路。
辽宁大学法学院刘宛婷讲师就《体系视角下医疗紧急救助义务的实践议题》展开探讨,从消极性和积极性两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医疗紧急救助义务履行的主要内容,指出在医患矛盾冲突的社会背景下,兼顾双方群体权利与利益的重要性。
福建工程学院董思远讲师作《协助决定范式下意定监护制度改革新径路》为题的演讲分享,紧紧围绕“协助决定”一词,从内涵及正当性两个维度对协助决定进行剖析,指出意定监护制度是承接“协助决定”范式的最好容器,以回应我国部分“空巢老人”及残疾人生活扶助问题的现实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林少东副教授就《再论知识产权侵权无过错规则原则之适用》开展交流,以目前学界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适用的分歧为切入点,表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张并阐述理由,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适用立法的意见。
第二单元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丽清主持,李付雷副教授与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俊辰、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向玉琴、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薛嘉静、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马培瑜等七位青年学子紧紧围绕民商法的前沿问题做了主题发言。
本次年会闭幕式由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所长陈荣文研究员作会议总结发言。他指出所有报告人的发言内容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探讨民商法学前沿问题,内容丰富,寓意深远,与谈人的总结分析凝练精辟,角度新颖,与会师生受益良多。
(供稿/黄雪倩 邹洁妤)
(供图/郭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