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闽工【2013】13号)和《福建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院第三届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我院将于2013年11月中下旬举行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筹备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
成立法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2013年10月28日;
第二阶段:
1、推荐教代会代表,按教研室、科室为单位分成七个小组,分别按本组人数推荐30%的代表,
2、征集教职工提案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阶段:
1、代表选举工作,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第三届教代会代表,
2、拟定法学院三届一次教代会中心议题、会议日程、推荐大会主席团人选等,
第四阶段:
举行法学院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在此,请各教研室、科室负责人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表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报给会务组!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三届教职工
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