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0浏览次数:822

各团支部:

我院第二届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干部任期即将届满,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团学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思想优、能力强、素质硬、作风正、方法活”的团学干部队伍经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通过竞聘公开选拔研究生团总支副书记等学生干部,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开渠道,拓宽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符合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学院团学工作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参加对象

法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三、竞聘职位

 

职位及招聘人数

兼任班级职务

主席团

团总支副书记1

 

  1

 

副主席1

2014级班长

副主席1

2015级班长

办公室

  1

2014级团支书

副主任1

2015级团支书

科研部

  1

2014级科研委员

副部长1

2015级科研委员

文体部

  1

2014级文体委员

副部长1

2015级文体委员

组织部

  1

2014级组织委员

副部长1

2015级组织委员

宣传部

  1

2014级宣传委员

副部长2

2015级宣传委员

就业创业部

  1

 

四、竞聘时间、地点

 

 

 

 

报名

截止时间:52718:00

旗山校区

资格审查

529

人文楼院会议室

竞聘演说

6114:00(暂定)

人文楼院会议室

结果公示

63

院网站、宣传栏

任前考察公示

648

院网站、宣传栏

决定任免

610

院网站、宣传栏

五、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

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各项工作,能够带动同学为学院工作而努力,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参加主席团职位竞聘,必须担任过学校或学院班团干部一年以上(包括部门委员),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丰富的团学工作经验、良好的心理素质,热心参与学院团学工作。

4、参加各部正副部长职位竞聘,必须热心参与学院学生工作,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良好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同学:

1)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曾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曾参与策划组织学校、学院重大活动,工作能力突出、综合表现优秀。

六、公开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说、结果公示、任前考察公示、决定任免的程序进行。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和学生代表评分小组对竞聘演说情况进行评分,法学院第一届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

1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如本人服从调剂,请在报名表相应栏目注明拟调剂职位(每人有1个调剂方向,也可填写服从任何调剂)。报名表请于各年级群下载,提交时请务必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表一式两份,请于52718:00交至研究生会办公室陈玲(李苑4-525)处,报名表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 455617955 @qq.com,电话:15005058413

2资格审查。经法学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委员会资格审查后,于529向全院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3竞聘演说。由法学院老师、学生干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分。竞聘演说主要内容为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思路,每位竞聘者演说时间不超过6分钟。注:自我介绍和竞聘方案可以使用POWERPOINT等其他多媒体软件制作而成的课件进行现场演示。(竞聘主席团职位在每人竞聘演说后,增加答辩环节,时间不超过3分钟。)

4学生代表评分。从班级推选思想素质好、表现优秀的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竞聘演说和面试进行综合评分。

5、综合成绩。竞聘人员的竞聘演说成绩和学生代表评分成绩按权重进行标准分制换算,竞聘演说及面试成绩占70%、学生代表评分成绩占30%,形成竞聘综合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6、决定任用。根据竞聘综合成绩确定人选,在其所在班级及担任过的两委部门中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任用结果向全院公布。

7、公开选拔任用的学生干部任期一年。学院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制定学生干部的培养培训计划、严格学生干部的任用考核和流动等相关制度,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将在学生干部任期3-6个月内对两委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优秀、表现突出者,推荐为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团学干部等荣誉称号,不能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学院对任职届满、工作合格的学生干部颁发任职证书、在学年综合积分考评中予以加分奖励,并在毕业就业中给予优先推荐。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各团支部要深刻领会学院公开选拔团学干部工作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和支持学院公开选拔工作。辅导员应及时沟通信息、反映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同学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向法学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委员会提出意见。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送:院领导,研究生两委, 团总支,各团支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0印发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姓名

 

班级

 

性别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联系电话

 

特长

 

曾任

何职位

 

在校主要奖惩情况

 

大学期间工作经历

 

拟竞聘

职位

 

拟调剂

职位

 

个人学习简历(本科至今)

起止年月

所在学校

担任职务

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