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11月21日印发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31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闽师教〔2012〕59号)精神,建立项目推动本科教学改革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申报项目应符合教育部、福建省和我校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施意见精神,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能对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着力研究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内容包括本科的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质量评价、实践教学、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其他与教学管理密切相关的研究改革等方面(具体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次立项总数为30项(青年项目8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2万元。
三、立项说明
(一)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领衔申报,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个(含负责人)。
(二)优先鼓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及承担一线教学任务的教师领衔申报项目。
(三)为了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特设青年项目(要求申请人应是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本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立项后先给予70%的经费支持;经过中期检查,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拨付另30%经费,未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停止经费支持,项目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项目研究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结题验收。
四、立项评审程序
(一)学院组织申报;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三)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投票确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及简明表(见附件,教务处网站可下载)。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
附件:
2.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教学类).doc
3.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管理类).doc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