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队伍中期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4-11-11浏览次数:1187

仓山法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队伍中期交流会

仓山法院与学校交流会进行中

仓山法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队伍中期交流会

仓山法院与实习队伍合影

 

201411515:00时,由仓山法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1级实习分队在仓山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实习中期交流会。与会的有仓山法院政治处江主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彭老师,以及各个实习生所在业务庭领导代表及实习生。

会议首先由指导老师对一个半月以来的实习情况作了一个总结,并鼓励各个实习生能够在交流会上积极发言,发表对在实习中的感受。在随后的交流中,仓山法院的主任以及各个业务庭的领导都对实习生的表现作出了点评。肯定了实习生积极灵活,勤奋好学的态度,并且对实习生纪律性强,懂礼貌懂礼节,人际关系处理得当的表现表示认可;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实习生应当更加注重学习与法学专业有关的业务实践,而不是一味刻板的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遇到案件要多放入自己的想法,遇到课本与实践相冲突的地方要勤思考,多问为什么,这样才能真正在实习过程中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交流会上实习生们积极发言,畅所欲言。有的实习生表示自己在一个半月的实习过程中培养了细心严谨的性格;有的表示在法院的实践中深刻的体会到实务与课本的差别,我们必须在实践的过程中才能正确摆正自己的位置,客观的认识到法院工作的实质。

通过这场交流会,让仓山法院更加了解实习生的学习感受,也更加能够进行很好的实习配合。同时交流会也加深了法院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