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1级应届毕业生上半学年的毕业实习迎来了中期检查,坐落于福州西湖畔的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作为教学实践基地自然也是如此。全部7名在熹龙所实习的师大学子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热情迎接了此次检查。此次来熹龙所检查的是师大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的龚丽梅老师,龚丽梅老师身为兼职律师作为此次的巡视老师自然也更有助于学校和律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律所的刘国田主任、陈尔珠副主任参加了此次中期巡视的座谈会。座谈会主要就律所和实习生双方一个半月来的感受与意见展开。双方各抒己见,整个座谈会充实并且其乐融融。
学生方面主要提出了四点收货和一点意见。收获在于,一:通过实习将理论知识更进一步的应于于了实践中,感受到了自身的不足;二:更直观的认识到了律师这一行业的工作流程与展开,对学生日后就业提供了宝贵意见;三:律所指导老师给了学生许多律师行业外的职业规划,并且推荐了很多实际就业岗位,让实习生有了额外收获;四:除工作外,律所指导老师在生活上也给予帮助,学习上更是给予支持,以上四点让实习生感受到了此次实习的巨大意义,并且感受到了温暖。至于一点意见主要在于,希望律所能够给实习生更多走出律所的机会,参与到真实的与当事人会面或者庭审之中。而律所方面对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实习态度也十分满意,主要提出了一点希望,就是实习生在工作中更多加入自己的想法,在之前工作中可能不够灵活,过于条条框框。
通过今天的中期检查,相信实习生会收货更多的学习机会,律所也会更全面的给实习生指导和帮助,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和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相信也会继续持续、稳定的发展,达到共赢的局面。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刘爽供稿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