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关于2005年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通知的精神,开学以来,在各教研室的精心组织申报下,共有五个教研室的六门课程申报精品立项。在经过学院对各教研室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于11月中旬至12初,组成课堂教学评议小组,聘请校督导员、院督导员、院领导等组成的三级评审组,对申请立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议。同时,结合学生的教学测评等综合评审结果,经2005年12月1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基础法教研室申报的《宪法学》和经济法教研室申报的《劳动法学》、《经济法学》这三门课程立项,并给予必要的奖励(奖励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法学院
200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