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支教团开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8浏览次数:131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借此契机,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联合古浪三中校团委、政史地教研组举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普法活动”专题讲座。

    活动现场吸引了古浪三中200多名学生前来参加。讲座由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法学专业陈森霖担任主讲人。讲座伊始,陈森霖介绍了法制宣传日的由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国。然后他通过对各种法律知识的讲解和案例导入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他还善于借助“孙悟空、猪八戒、熊大熊二”等学生喜闻乐见的人物进行举例,让大家对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有了更通俗易懂的理解,赢得了底下学生的一片掌声。最后他还提醒大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特别要注意网络安全,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上当受骗。即使被侵权了也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参与的中学生们受益匪浅,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表示要多学习一些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免受侵害。有学生说:“原来法律并非高高在上,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随时接触到。”也有学生表示一定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开展本次活动意在提高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法律意识,促进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捍卫自身的权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深受学生们喜欢,还得到老师们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