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成立校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3浏览次数:992

校友是学院办学的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校友的沟通和联络,搭建好校友与学院之间的桥梁,增强学院凝聚力,推动校友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校友会。名单如下:    名誉会长:陈振规

    长:黄晓辉

  长:黄张华、黄建荣

    书:张人民、魏  阵、张勇虹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